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批捕的案件是否一律不能判徒刑缓刑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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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批捕的案件是否一律不能判徒刑缓刑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批捕的案件是否一律不能判徒刑缓刑问题的批复

1963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3〕办研字第140号关于不批捕的案件是否一律不能判徒刑缓刑的请示报告已收阅。我们认为,你院对我院1963年3月27日〔63〕法研字第32号关于报请批捕未准移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等问题的批复理解,是正确的。同意你们对此问题提出的意见。
此复。

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批捕的案件是否一律不能判徒刑缓刑的请示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
你院1963年3月27日〔63〕法研字第32号批复指示:“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是以判处有期徒刑为其前提的,如果不应判处有期徒刑,则前提已不存在,是无从宣告缓刑的。因此,对被告尚未构成犯罪,或者只有轻微犯罪但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报请州委批捕未准或估计不会批捕的案件,人民法院把他们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就是违法的”。最近我省肖县人民法院请示:是否凡是上级不批捕的案件,都一律不能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他们的理解是:“即使罪该逮捕而又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如果上级不批捕是不能宣告缓刑的。因为不批捕,有期徒刑的前提已不存在,就无从宣告缓刑。”我们认为,你院批复中提出的州(地)委不批捕,就不能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案件,所指的乃是无罪和罪轻不够判有期徒刑的案件,不包括有罪应判有期徒刑而又具备缓刑条件的被告。我们还认为,逮捕和判刑是有联系的,但又不完全是一回事。有的被告按罪应负刑事责任,但按政策和实际情况不宜逮捕而又不是非捕不可的,也可以在不批捕的情况下,追究适当的刑事责任。如果按罪该判有徒刑而又具备缓刑条件的,则不论批捕与否,都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因此,法院今后对于检察部门不批准逮捕而提交法院判徒刑缓刑的案件,首先应当根据起诉的事实和证据,研究是否构成犯罪,该不该判刑。如果被告行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罪行轻微不够判刑,可同检察部门联系商量,请他们撤回起诉,或将案件退给他们;如果检察部门坚持起诉,法院应当在认真审理后,根据事实,依法作出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如果被告行为构成犯罪,该判有期徒刑,并且具备缓刑条件的,经审理查实后,应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予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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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22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1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162 批)
第一部分 国产新车注册登记免上检测线的企业及车型
依据《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办
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 年第30 号),经审查,同意下列企
业《公告》内摩托车产品(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除外)申请新
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自2008 年4 月1 日起开始实施,有
效期4 年。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目录》序号
1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建达北路5 号
广东省江门市棠下镇富棠二路16 号
100
第二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载货汽车 CA1201、CA1250、CA1270、
CA1271
载货汽车底盘 CA1201、CA1250、CA1251、
CA1270、CA1271
自卸汽车 CA3120、CA3071、CA3212
自卸汽车底盘 CA3071、CA3074、CA3076、
CA3118、CA3122、CA3160、
CA3165、CA3212、CA3242、
CA3251、CA3310、CA3314
厢式运输车 CA5123X、CA5203X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
1 解放牌
半挂牵引汽车 CA4170、CA4171、CA4203、
CA4205、CA4251
2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油罐汽车底盘 CA5260GJY
2 长春一汽轻型车厂 1 华凯牌 载货汽车底盘 CA1083、CA1278
自卸汽车底盘 CA3160、CA3310
3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
公司
1 解放牌 客车 CA6400
4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自卸汽车 DNC3061、DNC3161
公司
3 嘉龙牌
自卸汽车底盘 DNC3061、DNC3161
自卸汽车 EQ3124、EQ3160、EQ3290、
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EQ3060、EQ3080、EQ3082、
EQ3120、EQ3124、EQ3160、
EQ3290、EQ3310
客车 EQ6381、EQ6383、EQ6400
微型客车 EQ6361
微型客车底盘 EQ6340
厢式运输车 EQ5024X
罐式汽车底盘 EQ5120GFJ、EQ5161GFJ、
EQ5253GFJ
5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自卸式垃圾车底盘EQ5150
载货汽车 EQ1040、EQ1042、EQ1050、
EQ1056、EQ1060、EQ1080、
EQ1100、EQ1120、EQ1122
载货汽车底盘 EQ1040、EQ1042、EQ1050、
EQ1056、EQ1060、EQ1080、
EQ1100、EQ1110、EQ1120、
EQ1122
自卸汽车 EQ3048、EQ3098、EQ3124、
EQ3126
自卸汽车底盘 EQ3040、EQ3051、EQ3054、
EQ3056、EQ3072、EQ3081、
EQ3098、EQ3120、EQ3126
城市客车 DFA6100 、DFA6660 、
DFA6720 、DFA6750 、
DFA6820、DFA6920
客车 DFA6100 、DFA6551 、
DFA6600 、DFA6601 、
DFA6790 、DFA6830 、
DFA6900
客车底盘 EQ6100、EQ6530、EQ6550、
EQ6650、EQ6700、EQ6720、
EQ6750、EQ6770、EQ6800、
EQ6820、EQ6870、EQ6880、
EQ6900、EQ6920、EQ6980
轻型客车 DFA6470 、DFA6490 、
DFA6510
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3 东风牌
厢式运输车 DFA5021X 、EQ5040X 、
EQ5042X 、EQ5050X 、
EQ5060X 、EQ5080X 、
EQ5090X 、EQ5100X 、
3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EQ5110X
厢式运输车专用底

EQ5090GJ1、EQ5090TJ1、
EQ5100GJ1
仓栅式运输车 EQ5040CCQ、EQ5050CCQ、
EQ5056CCQ、EQ5060CCQ、
EQ5080CCQ、EQ5120CCQ、
EQ5122CCQ
邮政运输车 EQ5060X
载货汽车 DFL1100 、DFL1120 、
DFL1203 、DFL1241 、
DFL1250 、DFL1253 、
DFL1311、EQ1050、EQ1066、
EQ1088、EQ1092、EQ1102、
EQ1108、EQ1128、EQ1161
载货汽车底盘 DFL1100 、DFL1120 、
DFL1140 、DFL1250 、
DFL1253 、DFL1311 、
DFL1330、EQ1050、EQ1066、
EQ1088、EQ1092、EQ1102、
EQ1108、EQ1128
自卸汽车 DFL3201 、DFL3241 、
DFL3260 、DFL3310 、
EQ3126、EQ3161、EQ3208、
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DFL3201 、DFL3251 、
DFL3260 、DFL3310 、
EQ3126、EQ3161、EQ3208、
EQ3310
城市客车 EQ6730
客车底盘 EQ6550、EQ6570、EQ6700、
EQ6761、EQ6841、EQ6921
厢式运输车 DFL5100X 、DFL5120X 、
DFL5253X 、DFL5281X 、
EQ5050X 、EQ5088X 、
EQ5128X
厢式运输车底盘 DFL5100X 、DFL5120X 、
EQ5128ZB3
仓栅式运输车 DFL5120CCQ、DFL5253CCQ、
DFL5281CCQ、EQ5050CCQ、
EQ5088CCQ、EQ5128CCQ
半挂牵引汽车 DFL4230、DFL4251
粉粒物料运输车 DFL5311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底盘
DFL5250GJB
加油车 DFL5311GJY
篷式运输车 DFL5253X
7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邮政车 DFL5253X、EQ5128X
8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帕萨特牌轿车 SVW7193
公司
5
朗逸轿车 SVW7167、SVW7207
4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LAVIDA)

9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
有限公司
6 雪佛兰
(CHEVROLE
T)牌
轿车 SGM7144、SGM7160
10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
公司
6 别克
(BUICK)牌
轿车 SGM7168、SGM7183
11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豪华城市客车 JNP6120、JNP6122
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豪华旅游客车 JNP6120、JNP6127
载货汽车 BJ1041
载货汽车底盘 BJ1041
奥铃牌
厢式运输车 BJ5041
轻型载货汽车 BJ1020、BJ1027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BJ1020、BJ1027
载货汽车 BJ1043、BJ1061、BJ1081、
BJ1083、BJ1121、BJ1167
载货汽车底盘 BJ1020、BJ1043、BJ1061、
BJ1081、BJ1121、BJ1167
自卸汽车 BJ3042、BJ3043、BJ3051、
BJ3052、BJ3053、BJ3062、
BJ3072、BJ3073、BJ3076、
BJ3078、BJ3093、BJ3168、
BJ3258
自卸汽车底盘 BJ3041、BJ3042、BJ3043、
BJ3048、BJ3051、BJ3052、
BJ3053、BJ3062、BJ3072、
BJ3073、BJ3076、BJ3078、
BJ3093、BJ3168、BJ3258
客车 BJ6110
多用途乘用车 BJ6438
轻型客车 BJ6476、BJ6516、BJ6526、
BJ6536
厢式运输车 BJ5020、BJ5043、BJ5061、
BJ5081、BJ5082、BJ5121、
BJ5163、BJ5167、BJ5203、
BJ5243、BJ5249
厢式运输车底盘 BJ5063、BJ5082、BJ5163、
BJ5203、BJ5243、BJ5249
仓栅式运输车 BJ5043、BJ5061、BJ5081、
BJ5121、BJ5163、BJ5167、
BJ5203、BJ5249
半挂牵引车 BJ4148、BJ4156、BJ4253
工程车 BJ5027Z2M
混凝土泵车底盘 BJ5323TRF
冷藏车 BJ5051ZBB
篷式运输车 BJ5043
压缩式垃圾车底盘BJ5133
1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运油车 BJ5163GYY
5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运油车底盘 BJ5163GLF
欧曼牌 半挂车 BJ9285
13 北京奔驰- 戴姆
勒·克莱斯勒汽车有
限公司
10 梅赛德斯-
奔驰
(Mercedes
-Benz)牌
轿车 BJ7251
14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
公司
11 北京现代

轿车 BH7164、BH7182
厢式运输车 CC5030
工程车 CC5020GCK
旅行车 CC6460、CC6481、CC6510、
CC6676
1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15 长城牌
轻型货车 CC1026、CC1027、CC1031、
CC1036、CC1037
16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轻型货车 BQ1022、BQ1028
越野载货汽车 CZ2255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CZ2255
载货汽车 CZ1065、CZ1085
载货汽车底盘 CZ1065、CZ1085
自卸汽车 CZ3045、CZ3055、CZ3065、
CZ3075、CZ3085、CZ3125
自卸汽车底盘 CZ3045、CZ3055、CZ3075、
CZ3125、CZ3255
厢式运输车 CZ5085X
厢式运输车底盘 CZ5085X
仓栅式运输车 CZ5065CLX、CZ5085CLX
17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20 长征牌
下灰车 CZ5255GXH
18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21 红星牌 底盘 HX6450
载货汽车 SC1026
载货汽车底盘 SC1026
客车 SC6443、SC6606
客车底盘 SC6580
小学生校车 SC6831
19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
公司
22 长安牌
幼儿校车 SC6678
越野载货汽车 ND2250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ND2250
载货汽车 ND1252、ND1255、ND1319
载货汽车底盘 ND1252、ND1253、ND1255、
ND1257、ND13102、ND13104
自卸汽车 ND3253、ND3255、ND3317
粉粒物料运输车 ND5314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ND52502GJB
20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
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牵引车 ND4187
载货汽车底盘 XC1318
自卸汽车 XC3250
21 重庆北奔汽车有限
公司
27 北奔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XC5258GJB、XC5318GJB
6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牵引汽车 XC4258
城市客车 DD6118、DD6129
客车 DD6129
22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
责任公司
29 黄海牌
客车底盘 DD6118、DD6129
载货汽车 KMC1043 、KMC1051 、
KMC1120
载货汽车底盘 KMC1043 、KMC1051 、
KMC1120
23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31 凯马牌
自卸汽车 KMC3080
轻型客车 SY6504
救护车 SY5031X
囚车 SY5031X
24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
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殡仪车 SY5031X
25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载货汽车 SY1063
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底盘 SY1063
26 中顺汽车控股有限
公司
34 中顺牌 轻型客车 SZS6503
2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哈尔滨轻型车厂
38 解放牌 轻型客车 CA6460、CA6480
28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39 松花江牌邮政车 HFJ5020X、HFJ5022X
29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城市客车 SWB6940
公司
42 申沃牌
客车底盘 SWB6940
畅达牌 抢修车 NJ5044X
名爵牌 轿车 NJ7180
轻型客车 NJ6486、NJ6606
轻型客车底盘 NJ6476、NJ6606
厢式运输车 NJ5045X
服务车 NJ5046X
救护车 NJ5045X、NJ5046X
依维柯牌
囚车 NJ5045X、NJ5046X
载货汽车 NJ1041、NJ1052、NJ1120
30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4
跃进牌
载货汽车底盘 NJ1041、NJ1052、NJ1120
载货汽车底盘 ZJZ1243、ZJZ1260
厢式运输车 ZJZ5243X
仓栅式运输车 ZJZ5240CCY、ZJZ5243CCY
31 精功镇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45 神野牌
半挂牵引汽车 ZJZ4240、ZJZ4253
32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
有限公司
47 起亚牌 轿车 YQZ7140、YQZ7180
载货汽车底盘 NCL1315
自卸汽车 NCL3205
自卸汽车底盘 NCL3205
33 南京春兰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48 春兰牌
仓栅式运输车 NCL5315CSY
城市客车 JS6100、JS6811、JS6985
客车 JS6830、JS6882
客车底盘 JS6100、JS6710、JS6720、
JS6790、JS6985
34 江苏亚星客车集团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
有限公司
49 亚星牌
双层城市客车 JS6130
7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35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客车 YBL6123
限公司
49 亚星牌
客车底盘 YBL6123
城市客车 DHZ6780 、DHZ6820 、
DHZ6900
客车 DHZ6961
36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
公司
50 东风牌
客车底盘 DHZ6801 、DHZ6841 、
DHZ6881、DHZ6941
载货汽车 FD1040、FD1042、FD1050、
FD1070、FD1081、FD1090
载货汽车底盘 FD1040、FD1042、FD1050、
FD1070、FD1081、FD1090
37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51 飞碟牌
厢式运输车 FD5040X
38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52 吉利牌 轿车 JL7152、JL7180
39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
公司
52 吉利美日

轿车 MR7131、MR7151
豪华双层客车 HFF6140
客车 HFF6120、HFF6900
客车底盘 HFF6121 、HFF6124 、
HFF6125、HFF6710
双层观光城市客车HFF6110
4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旅居挂车 HFF9031
载货汽车 HFC1040、HFC1043、HFC1056、
HFC1060、HFC1121、HFC1131、
HFC1161、HFC1162、HFC1251、
HFC1255、HFC1312
载货汽车底盘 HFC1040、HFC1043、HFC1056、
HFC1060、HFC1121、HFC1131、
HFC1161、HFC1162、HFC1165、
HFC1251、HFC1255、HFC1312
自卸汽车 HFC3254、HFC3161、HFC3162
自卸汽车底盘 HFC3161、HFC3162、HFC3163、
HFC3164、HFC3240、HFC3241、
HFC3242、HFC3254、HFC3312
客车底盘 HFC6770
轻型客车 HFC6450 、HFC6451 、
HFC6470、HFC6500
厢式运输车 HFC5040X 、HFC5043X 、
HFC5056X 、HFC5060X 、
HFC5062X 、HFC5082X 、
HFC5121X 、HFC5122X 、
HFC5162X 、HFC5131X 、
HFC5255X 、HFC5256X 、
HFC5312X 、HFC5161X 、
HFC5242X
4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厢式运输车底盘 HFC5062X 、HFC5082X 、
HFC5121X 、HFC5122X 、
HFC5242X 、HFC5255X 、
HFC5256X 、HFC5161X 、
8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HFC5242X
仓栅式运输车 HFC5043CCY、HFC5056CCY、
HFC5121CCY、HFC5161CCY、
HFC5162CCY、HFC5312CCY、
HFC5131CCY
翼开启厢式运输车HFC5121X、HFC5131X
轿车 HFC7200、HFC7240
篷式运输车 HFC5162X
牵引汽车 HFC4253
邮政车 HFC5040X
4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客车 HFC6128
载货汽车 FZ1080
载货汽车底盘 FZ1040、FZ1080
自卸汽车 FZ3041、FZ3050
自卸汽车底盘 FZ3041、FZ3050
客车底盘 FZ6103、FZ6106、FZ6122、
FZ6126、FZ6770、FZ6811、
FZ6830、FZ6860、FZ6940
厢式运输车 FZ5040X 、FZ5050X 、
FZ5080X、FZ5081X
43 福建新福达汽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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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


(2005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活动,扩大融资渠道,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城市基础设施,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第三条 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条例。

下列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实施特许经营:

(一)供水、供气、供热;

(二)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

(三)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

第四条 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在一定期限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由特许经营者投资建设、运营,期限届满无偿移交回政府;

(二)在一定期限内,城市基础设施由政府移交特许经营者运营,期限届满无偿移交回政府;

(三)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实施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和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总体规划、综合平衡、协调和监督。

市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实施机关)负责本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第七条 拟实施特许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以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提出。

第八条 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

市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市级实施特许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大项目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区、县人民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范围内确定本区、县实施特许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第九条 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确定后,实施机关应当拟定实施方案。

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实施机关;

(三)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四)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五)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六)特许经营权条款及特许经营期限;

(七)投资回报和价格的测算;

(八)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及其减免;

(九)保障措施;

(十)其他政府承诺。

第十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市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市级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出具审定意见。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实施机关将修改审定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区、县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重大的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一条 实施机关按照实施方案,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并与之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十二条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内容;

(二)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期限;

(三)是否成立项目公司以及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五)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六)投资回报方式以及确定、调整机制;

(七)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及其减免;

(八)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九)履约担保;

(十)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

(十一)政府承诺和保障;

(十二)应急预案;

(十三)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移交的方式、程序;

(十四)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十六)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

第十四条 依据特许经营协议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由实施机关确认其承担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特许经营协议可以约定限制项目公司的股权变更。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协议可以约定特许经营者通过下列方式取得回报:

(一)对提供的公共产品或者服务收费;

(二)政府授予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的其他开发经营权益;

(三)政府给予相应补贴;

(四)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对于微利或者享受财政补贴的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可以约定减免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十七条 特许经营协议中政府承诺的内容可以涉及与特许经营项目有关的土地使用、相关城市基础设施的提供、防止不必要的重复性竞争项目建设、必要合理的补贴、产品或者服务的政府采购,但政府不承诺商业风险分担、固定投资回报率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特许经营者应当持特许经营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特许经营项目相关手续时,对已经出具审定意见的内容,不再作重复审查;对其他内容的审查结果不应当导致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实施机关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相关政府承诺。

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和优质、持续、高效的服务。

第二十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划,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服务区域内向消费者普遍地、无歧视地提供公共产品或者服务。

特许经营者不得对新增用户连接特许经营的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设施收取设施投资补偿费等接入费用。

第二十一条 按照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实施机关接管城市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者应当在完成接管前善意履行看守职责,维持正常的经营服务。

第二十二条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一年前,特许经营者可以向实施机关申请延期,经实施机关组织评审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延期。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者向公众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应当执行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第二十四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十五条 未经实施机关同意,特许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特许经营权和特许经营项目资产。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特许经营者不得将特许经营项目的设施及相关土地用于特许经营项目之外。

第二十六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对城市基础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保证设施良好运转,并将运行情况报告实施机关。

第二十七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修、保养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和归档,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程序和期限完整移交给实施机关。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将年度经营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报告,及时、完整地报送实施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 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实施特许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知悉的特许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条 因政策调整损害特许经营者预期利益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期限内,特许经营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原协议。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的,应当与另一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协商不一致产生争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的规定收回或者限制特许经营者的特许经营权。

确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以收回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征用实施特许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指令特许经营者提供公共产品或者服务,但是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给予相应补偿。

第三十三条 特许经营者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 实施机关与特许经营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在突发自然灾害、战争灾害、事故灾害以及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公共事件时,最大限度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特许经营期限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审计,对特许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并保存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档案。

实施机关应当及时监测、分析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不短于两年,必要时可以实施年度评估。

监测、评估不得妨碍特许经营项目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应当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和与社会承受力相适应的原则。与特许经营产品、服务无关的费用,不得列入特许经营成本。

第三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定期审价制度,建立成本资料数据库,对产品或者服务价格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特许经营者应当将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以及其他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特许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实施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回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情节严重的;

(二)不履行检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义务,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三)擅自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处分特许经营权或者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实施机关应当撤销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被撤销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三年内不得参与竞争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

第四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干预特许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