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8:15:32   浏览:936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发规划[2006]26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根据《关于对中央企业发展规划进行滚动调整的通知》(国资厅发规划[2006]5号)精神,为指导中央企业做好规划滚动调整工作,我委对《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以下简称《编制大纲》)的内容是中央企业编制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基本要求,企业编制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应涵盖《编制大纲》提出的内容,表格要求填写完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
一、企业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基本情况。
1.概况。
包括企业发展的历史沿革、现状综合描述,重点包括资产规模、产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2.组织机构。
文字叙述和列明企业组织结构图。
3.法人治理结构。
文字叙述或图表。说明目前企业组织形式(是按公司法还是企业法注册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状况,包括重大问题决策层、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咨询层的层级和权责关系等。
4.二级企业(公司)基本情况。
文字叙述和表格。
表1-1 XXXX年(本规划期之前一年)二级企业(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公司)名称 产权状况 是否上市公司 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国有资产权益(万元) 在职职工人数(人) 所在国家或地区(省、市)
属性 比重(%)
1
2
……
总 计
注:产权状况属性指企业(公司)属全资、控股(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

5.主要经济指标。
包括本规划期之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表1-2 (本规划期之前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年 度 XXXX年 XXXX年 XXXX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国有资产总量(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成本费用总额(万元)
人工成本(万元)
在岗职工(人)
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报酬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年度科技支出总额(万元)
技术投入比率(%)
……
6.企业主要业务构成情况。
表1-3 XXXX年(本规划期之前一年)企业业务构成表

业务分类名称 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在职职工(人)
数 量(万元) 比重(%) 数 量(万元) 比重(%) 数 量(万元) 比重(%)
主业:
板块1(名称)
板块2(名称)
……
非主业:
板块1(名称)
板块2(名称)
……
7.其他情况。
文字叙述和表格。
(二)企业发展环境分析。
1.宏观环境分析。
包括法律、政策、经济、科技等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2.企业所在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
包括产业结构调整、重组、技术发展趋势等。
3.企业主业和主导产品国内外市场分析。
包括主要产品(服务)的国际国内市场需求预测、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等。
(三)竞争力分析。
分析企业的发展条件及与竞争对手在主业方面的优劣势、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等。
1.企业发展条件对比分析。
本企业与国际国内对标企业在体制、机制、地域、资源控制能力、管理、人才、技术、营销等方面的比较分析。
2.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标。
表1-4 企业与国内外对标企业同期主要指标对标

企业名称 对标企业1 对标企业2 本企业
年度 XXXX年 XXXX年 XXXX年
国际权威机构排名情况
资产总额(亿美元)
销售收入(亿美元)
利润总额(亿美元)
所有者权益(亿美元)
雇员(职工)(人)
净资产收益率(%)
全员劳动生产率(美元/人)
技术投入比率(%)
主要专业技术经济指标1
主要专业技术经济指标2
主要专业技术经济指标3
……
注:若对标企业同期指标难以收集,所选用指标应注明时间(年份)
3.核心竞争力分析。
包括企业的资源获取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控制能力(包括专利、发明专利和专有技术)、企业文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4.存在的主要问题。
文字叙述和表格。
二、发展战略与指导思想
(一)企业战略定位与战略描述。
(二)企业发展指导思想。
三、企业发展规划目标
(一)远景规划目标。
(二)五年发展目标。
(三)三年滚动发展规划目标及年度目标分解。
1.总体目标。
文字叙述。
2.主业结构调整目标。
文字叙述和表格,其中主业构成填报表3-1。
表3-1 XXXX年(三年滚动规划期末)主业构成表
业务分类名称 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在职职工(人)
数 量(万元) 比重(%) 数 量(万元) 比重(%) 数 量(万元) 比重(%)
主业:
板块1(名称)
板块2(名称)
……
非主业:
板块1(名称)
板块2(名称)
……
3.主要经济指标。
填报表3-2、表3-3。
表3-2 (三年滚动规划期)主要产品(业务)量
序号 产品(业务)名称 单位 数 量
XXXX年 XXXX年 XXXX年
1
2
3
……

表3-3  (三年滚动规划期)主要经济指标

年 度 XXXX年 XXXX年 XXXX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国有资产总量(万元)
净资产(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成本费用总额(万元)
人工成本(万元)
在岗职工(人)
总资产报酬率(%)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万元)
年度科技支出总额(万元)
技术投入比率(%)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1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3
……

4.产权结构调整目标。
说明集团及重要子企业产权结构(在三年滚动规划期末)调整目
标。
5.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简要文字叙述和填报表3-4。
表3-4  (三年滚动规划期)主要产品(业务)的市场目标
主要产品(业务)名称 国内市场 出口(海外业务)
XXXX年(规划期第一年) XXXX年(规划期第三年) XXXX年(规划期第一年) XXXX年(规划期第三年)
数量 市场占有率 排名 数量 市场占有率 排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产品(业务)1
产品(业务)2
……
注:比重为出口产品(业务)占企业该项产品(业务)总量的比重。
6.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目标。
文字叙述和表格,说明组织结构调整方向、目标。
7.企业技术进步指标。
文字叙述和表格,说明技术进步方向、目标。
8.人力资源目标。
简要文字叙述。
9.投资风险控制目标。
(1)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
文字简要叙述和图表,要求企业在对其自身资产负债率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本企业在规划期内的资产负债率控制区间目标。
例:某企业规划期内资产负债率控制区间图
注:绿灯区为企业正常投资区。黄灯区为企业投资的预警区,在此区间内应慎重投资。即企业资产负债率在此区间内时,对投资来源中增加负债部分进行分析,企业应慎重考虑负债率提高问题。红灯区为企业投资的严格控制区,原则上在投资时不应形成新的负债。
(2)非主业投资控制目标。
企业应根据当前所在行业发展情况、趋势和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与阶段,提出本企业规划期内非主业及非主业投资控制水平。
例:某企业提出在规划期内,非主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不超过10%,用于非主业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比重不超过5%。
四、三年滚动发展规划期内调整重点与实施计划
(一)发展调整重点。
除列明主营业务发展重点外,还应包括企业改革、改组、改造与
加强管理的内容。
(二)实施计划。
1.体制、机制创新计划
文字叙述主要内容。
2.组织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计划。
文字叙述主要内容和表格,包含兼并重组内容。
3.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计划。
文字叙述主要内容和表格。
4.投融资计划。
文字叙述主要内容和表格,其中投资计划分年度填报表4-1、表4-2、表4-3和表4-4。
表4-1 (三年滚动规划期内)年度投资计划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计划总投资 按投资方向分 按项目阶段分 按资金来源分 备注
主业 非主业 新开工 续建 自有资金 贷款 其他
XXXX年
XXXX年
XXXX年
合计
表4-2 (三年滚动规划期内)年度主业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表
年度:(XXXX年)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总投资(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万元) 起始时间 完成时间 投资收益率(%)
1
2
3
……
合计

表4-3 (三年滚动规划期内)年度非主业投资项目计划表
(表格样式同表4-2)
表4-4 (三年滚动规划期内)年度境外投资项目计划表
(表格样式同表4-2)
5.自主创新与科研开发计划。
文字叙述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与科研工作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投入计划、研发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6.国际化经营计划。
文字叙述企业“走出去”,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的计划。
7.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计划。
文字简要叙述。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及建议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加强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复制管理的紧急通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国家计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国家计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复制管理的紧急通知



1994-4-12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国家计委、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激光唱盘、激光

视盘复制管理的紧急通知中宣发文〔19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及音像归口管理部门、计委、经贸委(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处),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激光唱盘、激光视盘是八十年代发展起来的新媒体音像制品。它的出现,对于我国音像制品的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我国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复制生产线发展过猛,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为遏制其盲目发展,国家计委曾于1992年发出通知,要求严格限制扩大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生产能力。文件下发后,情况稍有好转。同时,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有禁不止,继续自行以各种名义批建激光唱盘生产线。目前,我国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生产能力远远超过国内市场需求。这些激光唱盘复制厂除个别经正式批准外,绝大多数为各地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批准建立的。这种重复建设,盲目发展,不仅造成资财的浪费,而且扰乱了行业秩序,损害了出版者、消费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加强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复制业的管理,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无论何种性质、何种隶属关系、何种名称的单位复制生产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均需由新闻出版署按照设立音像复录单位的程序审批和归口管理,其中外商投资项目,其合同章程需报外经贸部审批。未经新闻出版署批准,一律不得生产激光唱盘、激光视盘。

二、当前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生产线和扩大现有生产能力的改造项目。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像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计委、经贸委(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对辖区内已经设立的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复制厂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摸清其复制加工的品种、数量、产品去向及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并于1994年5月底以前,将审查意见报新闻出版署。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查意见同时上报外经贸部。经新闻出版署审核后,分期分批办理音像复录单位审批手续。对条件不具备或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限期改正;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激光唱盘、激光视盘。

三、各海关要加强对激光唱盘、激光视盘模版进口及其成品批量出口的查验。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为出口激光唱盘、激光视盘而进口的料件,海关凭当地音像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予以登记备案。对加工的成品,海关要加强管理、核销,确保成品全部出口。加工的成品需转内销的,企业应持当地音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证件,经海关审核并办理进口纳税手续后方准内销。海关发现有未持当地音像归口管理部门证明,出口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及进口其模版的,均予退运。对不如实向海关申报,或逃避海关监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像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复制单位的日常管理,对其复制加工的节目内容和节目来源要认真审查,对复制加工的品种、数量、去向及时掌握。发现盗版或违法翻录行为,应会同当地版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即予以纠正或依法查处。

五、各地音像归口管理部门接本通知后,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进入市场的激光唱盘、激光视盘进行一次认真清理,除国家批准的正式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发行和经批准引进的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外,一律视为非法出版物,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二日




财政部、经贸部关于颁发《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财政部 经贸部


财政部、经贸部关于颁发《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92)财外字第966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经贸委(厅):
为适应新的国际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国对外援助工作,促进受援国的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我们拟定了《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随文附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适应新的国际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国对外援助工作,促进受援国的经济发展,支持我国企业在受援国开展投资合作项目,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八五”期间,从国家对外援助支出预算中划出部分资金,设立“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二、资金来源,“八五”期间每年从国家财政安排的对外援助支出预算中划出1—2亿元人民币资金(包括外汇额度)。具体数额根据项目落实情况,在国务院领导批准的1—2亿元幅度内掌握安排。
三、该专项资金借给我企业,用于援外项目建成后转为合营、租赁、独资项目和受援国部分使用我政府贷款、部分由我企业投资的项目。
四、“借给我企业”系指借给承担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有关企业(以下简称“借款单位”)。
五、该专项资金由财政部、经贸部共同管理。财政部参与用该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的审定。项目一经确定,借款单位向经贸部提出借款申请,由经贸部向财政部办理领取该专项资金的手续。
六、借款单位承担项目,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经济上自负盈亏。
七、借款单位承担项目,申请借用的资金数额一般不能超过中方投资总额的60%,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八、该专项资金的借用,应遵循有借有还的原则,适当收取占用费。其费率,根据资金使用期限及项目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年占用率一般掌握在1—4%。
九、借款期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一般规定为1—3年,最长不超过4年。
十、该专项资金,由经贸部单独设立帐户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十一、借款单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应提前一个月向经贸部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查同意方可延期并报财政部备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归还借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同期银行利率再加两个百分点计收占用费。
十二、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借款本息收不回来的,借款单位应写出专题报告,经经贸部审核后报财政部核销。
十三、经贸部应向财政部单独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预算和决算的格式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十四、财政部、经贸部有权对专项资金和借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借款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十五、经贸部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订项目借款实施办法。
十六、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